港人北上廣州光顧食肆,落單時宜清楚說明所要份量,吃海鮮更須先說好價錢,因有客人在結帳時才赫然發現,例牌菜變成中牌價,價錢多了一倍,有被宰之嫌。
許先生和十名舊同學日前到天河某餐廳敍餐,點菜時只交代其中一道菜要中牌,其他沒說明,結帳時所有菜都變成中牌,價錢高出一倍,一個上湯時蔬就要四十六元人民幣,但份量卻少得可憐。
另一名市民林先生到番禺某食肆吃飯,點菜時服務員明明說桂花魚每斤四十六元,結帳時卻變成九十多元,而沒標明價錢的茶位費、紙巾費都都列在單上,有欺騙之嫌。
部份食肆更有個「規矩」:四人以下是例牌,五至八人是中牌,故客人點菜時一定要說明要例牌,不夠吃可多叫一碟,因兩個例牌份量比一個中牌多,價錢卻一樣。
廣州市消委會稱,食肆沒明示的房間費、小食、紙巾等費用,顧客不必付款,店方擅自增大菜量的也可拒付。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