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學界提醒家長及醫生,讓幼兒服用止瀉藥必須謹慎!廣華醫院最近曾治療一名數月大男嬰,該男嬰服用止瀉藥後出現嚴重副作用,無法排出腸內水份,引致休克,令肝臟、心臟及胰臟等器官呈現衰竭,接受深切治療兩周才漸康復。兒科醫學院現正草擬幼兒腹瀉指引,提醒業內為兒童處方止瀉藥時要小心。 記者:梁洵瑜
廣華醫院兒科醫生吳國強表示,該男嬰因肚瀉服用三次止瀉藥,雖可止瀉,卻令引致肚痛的細菌在腸臟內繼續發炎,而水份塞在腸內無法排出,令血液內的水份減少,血壓下降,他在入院時已呈休克,影響腎臟、胰臟、肝臟及凝血功能,進入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逾兩周才慢慢康復,未對各器官造成長遠影響。
他又指出,該男嬰可能對止瀉藥特別敏感才引致嚴重後果,大部份兒童服用後均不會出現這種反應,但愈年幼兒童的腸臟愈薄,愈容易因為服用止瀉藥而引致腸臟癱瘓的危險,故美國醫學界對三歲以下兒童處方止瀉藥極為謹慎,他也不贊成一歲以下兒童服用止瀉藥。
他並解釋,肚痛腹瀉多數是進食不潔食物後,受細菌或病菌感染,腸臟受刺激而加速蠕動,無法吸收水份而出現肚瀉,服用止瀉藥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故一般腹瀉維持兩日左右,腹瀉期間應補充失去水份及電解質,或由醫生處方抗生素,家長不應過份要求醫生處方止瀉藥。研究兒童腸胃學的中文大學醫學院兒科學系副教授TonyNelson認為,一般而言,若兒童出現腹瀉,為其補充水份及流質食品即可,但確是有一些嬰兒腹瀉毋須服用止瀉藥,所以香港兒科醫學院正草擬一份有關幼兒腹瀉指引,提醒業內要慎用止瀉藥。
香港醫學會會董兼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認為,不應一刀切規定不可使用止瀉藥,因為當長時間腹瀉,又驗不到細菌時則可使用,以避免患者流失過多水份。醫學界對是否處方止瀉藥持兩方意見,有贊成不應處方給幼嬰,也有醫生認為有其臨床需要。
兒童腹瀉可由多種原因引致,包括進食後無法吸收或細菌感染,如感染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
香港醫學會會董兼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表示,止瀉藥分兩大類,一種是透過抑制腸臟蠕動而止瀉,但容易令腸臟停止郁動,不宜讓兒童服食;另一種則令腸臟回復吸收水份功能,令稀爛大便變硬從而止瀉,兒童用這類藥物較為安全。
衞生署網頁內藥劑部藥物常識資料顯示,腹瀉的原因有多種,如腸胃炎、感染細菌或精神緊張也會出現腹瀉,止瀉藥只適用於減輕或暫時制止腹瀉,並不能完全根治,故建議應找出原因治療,不可胡亂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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