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新語:須全力打擊企業欺詐

投資新語:須全力打擊企業欺詐

在美國能源交易商Enron及WorldCom出現財務問題前,絕不會有投資者想到,曾被證券界一致看好的企業,會在一夜之間完蛋,這個噩耗不單止對美國投資者帶來非常沉重的打擊,同樣為各地市場敲響了警鐘,各地市場的監管者已紛紛計劃加強企業管治的水平。至於香港的監管機構,在早前多位小股東在報章上發出憤怒控訴後,亦已作出一些較積極的行動。
本港部份企業管理層與小股東對壘其實存在已久,只是小股東一向對本身權益不重視,又或者不清楚,當面對不公平對待時只作啞忍,以致在未有嚴重事故發生前,監管當局一直以為本港企業管治水平之高是「位列前茅」的。

散戶權益欠保障
不過,實際上,大股東不公平地對待小股東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有企業以大幅折讓進行配售新股,令到散戶所持股份的價值被大幅攤薄;又或者當企業與關連人士進行關連交易時,明知道交易是「明益」關連人士,但又由於有足夠的「人頭」在股東會中投贊成票,令到所有權益歸關連人士所有。
其實,單靠市場監管機構未必令散戶得到較全面的保障,原因是現時部份條例未能跟上時代的發展,修訂的程序又需時,加上很多上市公司為了避免觸犯條例,都會聘請專業人士,理論上這種做法是對企業及投資者均有好處,不過有小部份不良分子則會利用這類人士的專業知識,搜括出各條例中的漏洞及灰色地帶,藉此炮製出對本身有利但損害小股東的企業活動。
從過去幾年本港證券市場所發生的金融欺詐事件來看,由上市企業管理層欺詐行為所帶來的損失,其實不比證券經紀欺詐行為所帶來的損失為少。經過美國多間大型企業出現違規及欺詐行為下,本地的監管當局應該要全力打擊上市企業的欺詐行為,並非單單針對交易商的違規活動。另外,投資者亦要了解本身的權益,究竟作為小股東,有甚麼條例賦予的權益呢?
鼎康御泰證券研究部副經理 彭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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