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促成立人權委員會

組織促成立人權委員會

【本報訊】在「九一一」恐怖襲擊一周年前夕,特區政府昨根據反恐條例,把被聯合國指為恐怖分子的名單刊憲。有香港人權組織代表擔心,反恐條例加上政府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顛覆、叛國等罪行作為本地立法,將影響市民的基本權利,促請政府落實成立人權委員會加以監察。

政府由抗拒變開放
據曾與政府高層接觸的人士了解,政府對成立人權委員會的態度,以由抗拒轉為開放。而昨被特區政府刊憲的恐怖分子,包括以拉登為首的阿蓋德組織成員和阿富汗塔利班分子。
不過,在反恐條例行將實施的同時,政府也密鑼緊鼓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指的顛覆、叛國、煽動和分裂國家等罪行立法,令人權組織擔心人權受損;連上月剛續約一年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胡紅玉,也出面要求政府成立人權委員會。
香港人權聯委會主席何喜華相信,若政府能成立人權聯委會,將可擔當監察的角色,以及在輿論上作出制衡。他指外界擔心反恐條例實施後,政府或警方會過份運用權力,監控被視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人士的活動,容易侵犯他人私隱;但若有法定的人權委員會成立,有關情況就能受到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