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津貼低薪者交通費 - 王岸然

應津貼低薪者交通費 - 王岸然

現時低下階層的打工仔薪金不斷下調;大學生六千、中學生四千,而且還有下調的壓力,你叫這些人如何有工作的意欲?如果工作的薪金只能用來支付交通費的話。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上月成功訪問一千名新界地區的市民,他們每月的交通費高達一千到二千元,而這些地區人口集中,與政府利用新界的土地廉宜發展作為新市鎮有關,於是這些地區的人跨區上班的情況,十分普遍。
壓力團體要求減價,事實上減得幾多?百分之十到二十又如何?這是對經濟條件好的人有益(例如筆者),但對低薪者助力有限。當你要將入息的一半支付長途的交通費之時,是沒有人會再有工作的意欲的。
理想的情況,是工作者與工作地點是同區或鄰近地區,返工只需步行,但香港的規劃,並非如是。這有一個實際的問題,低薪工作只能留給街坊去做,低技術的會供過於求,技術工人就可遇而不可求,特別當人工過低的時候。
政府想了那麼多培訓計劃,說要幫助低薪者重回勞動市場,但無實質方法解決他們的困難。若不是交通費,三四千元的工作確可生活,所以筆者會提議直接資助低薪者交通費,他們只需支付五元到十元的車資上限,餘下由政府津貼。香港並無最低工資的保障,保障窮人生活的責任,無可避免又需回到政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