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家樂」一名男顧客偕母共進晚餐,不料鄰座食客享用煲仔飯時,用作加熱的火爐突然彈出火屑,燒着其外套。男顧客情急下用手撲火,右手亦告燒傷,事後送院治療。男顧客不滿「大家樂」違例在店內使用固體燃料,導致意外,昨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醫藥費逾三萬元。
原訴人陳興文(譯音)透露,今年二月二日晚,與母親結伴到沙田第一城的「大家樂」快餐店光顧,同枱兩名食客正進食煲仔飯套餐,使用餐廳提供的固體燃料將食物加熱。陳指期間忽然有火屑由火爐彈到他的外套瞬即着火,他用右手撲息火燄,右手因而嚴重燒傷,事後由母親報警送院。案件押後至十月八日審訊。
案件編號:SCTC459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