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火車站一帶多年來盤踞着一批小乞丐,專門向剛下的士的港人討錢,屢禁不絕。原來,小乞丐背後都有「老闆」操控,他們每天冒險在車流中穿插討錢十五個小時,每個月要上交七百多元給老闆。
這些乞丐年齡由三、四歲至十二、三歲不等,多來自河南。只要看見有的士停下,便會爭先恐後地向客人伸手討錢。他們目標明確,鎖定港人為對象,纏上後就死跟不放。
有時乘客不給錢,他們就在背後破口大罵、吐口水,甚至在乘客背後做出拳打腳踢的動作。
公安等執法部門每隔一段時間便採取清查行動,但風頭一過,孩子們又捲土重來,屢禁不絕。這些孩子每月要交出七百多元給老闆。
據一名熟悉情況的大嬸說:「這裏有四、五個老闆娘。這個小姑娘是跟着一個潮州女人的,那女人還吸白粉,她帶着五、六個小孩,在附近租了個百多平方呎的房子。小孩每天的收入都要上繳一部份給她,剩下的錢才能寄回家。乞錢的時候,老闆娘常在附近監視和控制他們。」
廣州《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