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言人稱,根據本港生死註冊條例,警方證實死者死因無可疑後,私人醫生可簽字證實其死亡,讓家人運走遺體,毋須經過剖屍程序。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其實私人亦和佛堂情況一樣,可留下死者屍體誦經一段時間,但不可太長,否則會影響衞生和違反法例,而佛堂誦完經,不可將屍體任意擺放,最後程序和一般人相同,要移送殮房或殯儀館處理。
國際聯密佛教慈航會總監陳果齊金剛上師稱,信眾要求警方勿移動法師遺體及不要送往殮房解剖,是對德高望重的出家人之一種尊重,以達到「禪定」的目的,令死者靈魂可以早登極樂及輪迴再世。
原來死者「釋淨真」法師任住持後佛堂信眾頗多,包括警務處何子棠總警司(內部訓練)等人,他對「釋淨真」法師過世感到可惜,形容法師修行很高,亦滿懷慈悲之心。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