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掉了牙的說話:「有錢不是萬能,但冇錢就萬萬不能。」咁講好似教壞細路,但卻是千真萬確,尤其是俾人「蝦」嘅時候。
如果閣下未試過俾人蝦,咁就千恭萬喜,但若然咁唔好彩試過的話,應該會明白呢個道理。無妄之災包括:無端端俾人撞爛架車、樓上滲水浸壞天花、借嘢畀人用壞咗返嚟,如果對方唔肯賠,惟有自己啃晒佢。
病蝦人就更得人驚,病嘅時候經已周身唔舒服,如果重要為經濟環境擔心,咁就真係身心俱疲,辛苦到暈。
法律蝦起人上嚟就更唔係人咁品,雖然法律嘅精神係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係究竟有幾真就係人都知。除非係一面倒地證據確鑿、罪大滔天、全無疑點,否則控辯雙方一定在法律上大做文章,搞個沒完沒了。世事難有黑白分明,往往充滿灰色地帶,理虧的一方往往在這些地方翻來覆去,兜兜轉轉。法律並不是你或我這些升斗市民能懂的事,於是便要尋求援助或昂貴地用真金白銀聘請用半生時間鑽研法律的人代出頭。這個時候金錢非常重要,就算道理本來在某一方,但如果錢不夠,好可能就會輸,於是俾人蝦。
這篇文字的目的並不是說法律的不是,每件事有利必有弊,法律亦一樣。我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公正的,但只想提醒大家,請盡量賺錢及儲錢,有些時候錢實在很有用,起碼可以幫你據理力爭,唔使俾人蝦。
最憎俾人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