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防員被內地女子指摘始亂終棄,女事主的友人慫恿她向該消防員追討被糟蹋青春的損失。有內地律師解釋:追討「誤青春費」必須是雙方皆是未婚,此案其實可控男方重婚罪。
該名內地律師又表示:中國昔日的農村社會,獨身男女因情投意合拍拖,但在一起十年八載後仍不註冊結婚,時間一久其中一方萌起「退堂鼓」,按過去的俗例,被拋棄的一方有權向另一方追討這幾年被耽誤了光陰的損失,數目可達十數萬。
至於婚外情、包二奶則完全不是那回事,曾有女方以和男方同居,自己犧牲了收入若干等作為計算索償標準,但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因分手而成功索償的個案並不多。
消防員事件中,倘若他隱瞞在港已有妻兒的事實,他在深圳將陽江女金屋藏嬌,若兩人以夫婦名義出雙入對,只要鄰居肯作證,或者育有子女,或曾拍攝婚紗照等,任何一項已構成事實婚姻,控以重婚罪若罪成會判囚一年至三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