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販毒藏槍重囚

積犯販毒藏槍重囚

【本報訊】多次因黑社會及毒品罪名入獄的積犯,聲稱為前妻還債及家姊籌措醫藥費,向毒販借債十萬元,替對方在村屋販運價值二百多萬元多種類毒品,又非法藏有槍彈,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販毒及無牌藏有槍彈等三罪,被重判入獄二十一年。

官讚警方搗「倉庫」
主審法官翟克信判刑時指出,警方毒品調查科這次搗破龐大毒品及槍彈「倉庫」的行動,應贏得本港市民感謝。法官訓斥四十五歲被告尹紹輝對毒品交易毫不陌生,過往因毒品罪曾入獄十多年,今次犯案掌管的毒品「貨倉」,包括有海洛英、可卡因、冰及「藍精靈」丸仔等多種毒品,另警方撿獲的美國製半自動手搶及子彈,經專家證明性能良好,判刑必須收阻嚇作用。案發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毒品調查科人員 據報,到元朗八鄉一間村屋拘捕被告,並起出大批毒品、一支手槍及四十發子彈。
案件編號:HCCC1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