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口基督 滿心邪慾 擄女入局 次次攝錄<br>變臉淫魔姦四女學生

滿口基督 滿心邪慾 擄女入局 次次攝錄
變臉淫魔姦四女學生

【本報訊】三十四歲「變臉淫魔」張禮文,涉於過往十年內強姦四名女學生,昨於高等法院承認於九七、九八及○一年,分別在沙田、火炭及將軍澳山邊草叢,經過悉心安排,先戴頭套及手套,預先築起簡陋陽台,持刀強姦年齡介乎十二至二十一歲的女學生,並將整個強姦過程攝錄。法官考慮或判被告終身監禁,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七日宣判,以待傳召被告精神報告,以及了解事件對受害人的影響。 記者:陳曉薇

案件主管沙田總區重案組高級偵緝督察呂桂旺在庭外稱,被告聰明透頂,犯案計劃周詳及熟練,熟悉警方工作,涉案證物龐大,包括鐵鏈及影帶逾八百一十項證物。而受害人因太驚慌,沒即時舉報,亦增加調查困難度,若非在現場被捕,相信被告仍逍遙法外。被捕後有大量證供指證被告,除了認罪口供,尚有攝下受害人樣貌的錄影帶、DNA及證物等環境證供。

寓所夾萬搜大批影帶
呂桂旺又指,警方在被告荃灣寓所的夾萬,搜獲十多盒「有料」錄影帶,但警方經調查只能聯絡本案控罪書上的受害人。
三十四歲被告張禮文曾任冷氣技工,於案發時無業,篤信基督教,過往並無案底,在街坊眼中是樂於助人的「好好先生」,豈料卻是滿心邪慾的色魔。被告昨日穿整齊西裝出庭應訊,表現冷酷鎮定,於高院承認三項強姦罪名。另外涉及一名十餘歲女生的強姦罪,以及兩項搶劫罪名則記錄在案。
去年五月二十八日清晨,一名二十歲的浸會大學女生,從火炭寓所出發返學,遇上蒙面、穿軍服及戴上手套的被告突從附近草叢跳出,被告用手掩着女生的口,將她反手鎖,帶往山坡一塊草地,再以鐵鏈將她綁起,用膠紙蒙眼封嘴,推進一個藍白色的尼龍帳篷內,脫光她的衣服,吻她嘴、胸及私處,迫她口交,然後將她強姦。女生期間被迫說出個人資料,並要脅她不准報警。

被告隨後將她鬆綁,突然聽到女生母親叫她名字,便拔足逃跑。原來事發時女生幼妹早已聽到受害女生叫聲,通知父母,家人分頭搜索,女生父親於山邊窺見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匿藏在棚架內,發現事有可疑,即致電報警。警方抵達後,與正趕下山的被告碰個正着,在其背囊搜出一把刀、一部無線電通話器及兩部備有影帶的攝錄機。警方同日到被告荃灣的寓所搜查,在其睡房的夾萬內撿獲另一女生的日記及一卷沾有啡色毛髮的膠紙。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追蹤穿白色校服的女生,才發現受害人居住附近村屋,以及將她鎖定成為獵物,其後曾探路五至六次,熟習女生及其胞妹的日常行程。被告於案發日預先將樹枝放在女生門前,好讓他能聽聲辨別有人出門,而通話器可偷聽巡警位置,隨行的兩部攝錄機備有遙控器,亦可供他遠距離拍攝強姦過程。他更表示,每當跟蹤該名女生,他已感覺強姦了她,獲取一絲滿足感覺。

法官考慮判終身監禁
高院暫委法官韋毅志稱,他心目中的判刑是終身監禁,要求兩名精神科醫生撰寫報告,評估被告會否對公眾構成持續的威脅,並將被告還柙至十月七日宣判。被告在犯人檻內舉手,要求傳媒不要披露受害人資料,法官認為傳媒深明報道上的限制,沒有提醒的必要。
案件編號:HCCC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