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料庫過渡期宜縮短

信貸資料庫過渡期宜縮短

【本報訊】銀行公會主席劉金寶雖然表明,正面信貸資料庫過渡期的長短並非爭論焦點,但銀行界人士確實十分關注這問題。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主席長原彰弘表示,他認為2年的過渡期太長,公會將在周內開會,商討對私隱專員公署建議的立場。
長原彰弘表示,據他初步了解,放債人公會會員大致同意私隱專員的建議,只是部份會員認為2年過渡期太長,且不明白箇中原因。他重申,早前業界建議的1年過渡期,已得到4個公會的共識。他強調公會還未就私隱專員的建議作出最後決定,也未決定是否自行抑或聯同其他三個金融機構公會,將意見交予私隱專員。

可依金管局指引
另外,銀行公會、接受存款公司公會及FinanicalHouse的成員,大部份屬金管局管核,因此日後可透過金管局的指引,有效規管銀行使用正面資料,金管局並可擔當監察角色。但持牌放債人公會屬下會員,大部份不屬金管局監管,因此該指引並不能規範有關會員。
長原彰弘表示,放債人公會並未討論怎樣監管屬下會員使用正面資料庫,但他認為可考慮參照金管局的指引,要求會員遵守有關規定。至於監管的問題,長原彰弘認為,香港資信有限公司(CIS)將有權撤銷濫用信貸資料者的會籍資格。
私隱專員公署上周三開始,就共用正面信貸資料進行公眾諮詢,為期8星期,10月25日完成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鄧爾邦早前預期,若諮詢過程順利,有關保障建議可在今年底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