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盜版 - 區樂民

笑看盜版 - 區樂民

康文署也真夠糊塗,大量購入蔡瀾先生和李敏小姐被盜版的作品,放在公共圖書館供人借閱。如果市民遺失了盜版書,要不要賠錢?賠多少?
無疑知識產權該受保護,否則作者統統餓死,我們再沒有書讀。然而換一個角度看,被盜版,正好顯示作者受歡迎,有地位。
我的結集《笑口良藥》推出後,讀者告訴我一家網上書店正售賣那部書,但電腦上的封面,和在一般書店的完全不同。聽後大喜,終於有人去盜印我的書了!告知出版社,經調查,原來是出版社誤把一個棄用的封面設計交給網上書店,教我空歡喜一場。
想起一個《聖經》故事。經師將一個犯姦淫的婦人交給耶穌,問應否用石頭把她砸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結果群眾一個個的溜走。
被盜版,着實不應發怒。試想從小到大,我們可有影印整部參考書、使用盜版電腦軟件、購買盜版影碟和唱片?
念中學時,一個同學把那《聖經》故事的結局改寫:耶穌的話剛說完,一塊石頭飛來,擊中那婦人,登時頭破血流。耶穌看看擲石者,向婦人抱歉道:「真對不起!我不知道我那無原罪的母親來了聽我講道。」聖母如果在世,最適合負責打擊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