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失百萬貨款 令兩被告惹麻煩<br>陳安琪夫婦涉禁錮提堂

事主失百萬貨款 令兩被告惹麻煩
陳安琪夫婦涉禁錮提堂

【本報訊】無綫電視前女藝員陳安琪與大馬籍夫婿陳健文,涉嫌禁錮一名十八歲大馬籍男子及向其父索取一百萬元款項案,兩人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非法禁錮他人及勒索兩項罪名。律師申請保釋時表示,男被告與男事主為表叔姪關係,事主在警方口供中,聲稱於前往巴黎的航機上失去購貨款項,但他極有可能講大話,圖瞞天過海,令兩被告惹上麻煩。
首被告陳健文,三十五歲,馬來西亞籍,次被告陳安琪,三十歲,兩人為夫婦關係。首項控罪指兩人於本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九日,在九龍城延文禮士道一單位非法禁錮男子邱一峰對其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次項控罪指兩人於本年八月二十九日在油麻地南京街十號峇里餐廳內,為了使自己獲益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子邱振翔交出五十萬元馬幣。

攜15萬歐元往購貨
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表示,男事主與首被告為遠房親戚,恐防證人可能受到騷擾,反對兩人保釋。律師申請保釋表示,男被告為馬來西亞籍人士,於九二年來港發展,在港經營一間國際貿易公司,於本年三月與女被告結婚。女被告陳安琪於九四取得紐約一間大學的電腦科學學士資格,並於九七年藝員訓練班畢業,她與電視台的藝員合約於本月屆滿。
律師續稱,事主在警方口供中,承認於本年七月開始跟隨表叔(即男被告)做生意,男被告以月薪四千元聘用他,他過往亦曾替被告攜帶過十五萬歐元到巴黎購貨,並成功完成買貨任務。
男事主於本月十六日再次替被告攜帶十五萬歐元(約一百二十萬港元),前赴巴黎購貨,但當航機尚餘兩個小時便告抵埗,他從睡夢中醒來時,發覺載住貨款的斜揹袋不翼而飛。
律師指出,男事主在航機失去貨款,但沒有即時向航機職員投訴,待航機抵埗,他出閘後才向接機同事講述失款及報案。律師質疑男事主若在航機上即時投訴失款,就算未能擒獲竊賊,也可以在航機上尋回款項。
裁判官經考慮後,准予兩名被告各以二十萬元現金及二十萬元人事保釋候訊,案件押至九月五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1395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