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因販運逾百公斤大麻被捕,還柙時證實腦生血瘤,動了多次手術,結果患上失憶症,不記得有沒有犯法,但指警察既然將他拘捕,便不會有錯,遂於昨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湯寶臣鑑於情況特殊,將案押後至九月十七日,讓精神科醫生檢查他是否適宜答辯,暫時不接納他的認罪。
該名「失憶」被告朱偉昌現年三十一歲,被控於○○年十月七日,在元朗大道村路及洪水橋丹桂村一貨倉內,販運共一百三十六公斤大麻,市值八百一十六萬元。
朱昨在庭上承認兩項販毒罪,亦同意案情撮要,辯方大律師陳左澤指朱被捕後兩個月,因抽筋及癲癇送院,證實腦生血瘤,經過三次手術,他失去記憶。朱認為「如果差人拉佢、告佢,就唔會搞錯」,故打算認罪。
案件編號:HCCC9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