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十九名小販管理隊員,過去多年在觀塘仁愛圍票控違例小販時,不但預先通風報信,透露預定拘捕的小販人數,更容許預先安排做「代罪羔羊」的持牌小販代替阻街的無牌小販「頂包」接受票控,特製「道具」手推車充當真正生財工具給予充公。
涉案十九名販管隊人員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九月十二日判刑。暫委法官麥健濤判決時直指涉案販管隊員作出不適當、不誠實的行為,「頂包」失職。十九名被告續准保釋,以便律師搜集各人的工作表現報告及準備求情信。
被告包括兩名高級小販管理主任黃成炎(五十七歲)及楊考行(五十三歲),四名小販管理主任翁漢奎、鄧偉強、葉漢武、張添林,及另外十三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董貴福、劉廣輝、李國全、陳榮智、陳浩光、袁尹業、甘淑芳、張榮壯、劉石平、鄒榮昌、陳志誠、梁慶坤、廖志昌(三十四至五十三歲)。
案件編號:DCCC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