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隱專員公署昨日開始就共用正面信貸資料的保障建議,進行公眾諮詢,為期8星期,若過程順利,有關建議料在今年內生效。該建議與業界最大分歧,在於私隱專員建議的資料庫成立首2年,只可在新審批信貸時,才可查閱客戶正面資料,但業界提出的過渡期只有1年。業界初步對私隱專員的建議持正面態度,金管局表示將會與業界商討過渡的時間是否合適。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鄧爾邦解釋,建議成立資料庫後首2年為過渡期,主要是考慮到所分享的共用資料是否公平及不會被誤導,從財經界的資料所得,累積24個月的資料能夠更可靠預測借貸人的未來行為。
另外,私隱專員建議借貸人可選擇拒絕「opt-out」,即讓借款人在還清貸款後、帳戶沒有拖欠紀錄的情況下,有權選擇拒絕信貸資料機構在日後使用該帳戶的資料信貸報告或評分用途。鄧爾邦認為,這是讓消費者在完結借貸關係後,可以有「洗底」的機會。
鄧爾邦重申,儘管設立共用正面資料庫不可能完全解決破產及壞帳的問題,最重要是可以消除銀行「盲目或部份盲目地借錢」的藉口。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說,私隱專員的建議能平衡及兼顧各方意見,是良好的方案,故表示支持。東亞銀行(023)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估計,信貸資料庫成立半年後,將有助市場的信用卡撇帳率回順至單位數,短期內破產率也可紓緩,成立資料庫後良好信貸的客戶,將來可享較優惠息率。
道亨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張耀堂認為,2年過渡期合理,因為1年的時間,本港的經濟也未必能夠大幅調整,兩年可能較適當。他又認同客戶應有權選擇在終止借貸服務後,選擇拒絕銀行繼續將個人資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