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酒吧管工藉詞到酒樓租房打通宵「麻雀」,伺機在信用卡終端機裝上儀器,替假卡集團非法套取信用卡資料,涉案儀器可讀取高達四千套信用卡的資料,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管工承認管有製造虛假文書罪名,還柙至九月十一日判刑。 記者:梁家亮
四十二歲的被告黃錫樟,承認一項管有製造虛假文書工具罪名,指他於今年六月八日在港管有可製造假信用卡的電子裝置。
案情指出,於今年六月五日,中國銀行接獲涉案酒樓通知,指酒樓內的信用卡終端機操作不正常,銀行技術員前往調查,於終端機內發現額外的電子儀器可套取信用卡資料,遂換上新的終端機,酒樓其後報案。翌日,被告與其他同黨到酒樓打麻雀,但未能成功套取信用卡資料,遂以信用卡簽帳四千多元離去,但有關方面其後發現該信用卡為假卡。
於六月七日,廉署採取行動到酒樓埋伏,將有問題的終端機放回原位,另喬裝職員進行監視,發現連同被告四男一女再到上址打通宵麻雀,其後發現被告及另一名人士行近收銀處,預備收回儀器時,被告即遭廉署人員拘捕。經調查後落案起訴。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於內地任職酒吧管工,事發時被告出現財政困難,但並非案中主謀,被告於案中沒有任何金錢上得益,只接受五百元的車馬費,懇請裁判官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而輕判。
案件編號:ESCC17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