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九一一恐怖襲擊而別了親友的人接近三千,像西姆斯與沃恩的幸運例子畢竟只是極少數。認領了親人遺骸的死難者家屬,及對團聚絕望並領取了親人死亡證的失蹤者家屬,均可向美國政府提出索償。然而,縱使同是死難者,「死亡價值」有別,賠償額多寡因人而異。
華府規定死者家屬可在明年十二月底前,向「九一一受害者賠償基金」索償。但九一一事件一周年將至,索償個案只有七百多宗,其中僅二十五宗獲發賠償,金額由三十萬美元至三百萬美元(約二千三百四十萬港元)不等。
「死亡價值」有別,原因有點現實,就是死難者生前賺錢愈多,家屬獲賠愈多;年紀不過三十五歲的,家屬至少獲賠約四百七十五萬八千港元。
索償個案仍不多,當局認為是死者家屬哀傷未過。也有援助組織批評,索償程序複雜,加上有索償後不准興訟的規定,許多死者家屬暫採觀望態度。
法新社
‧年收入:39萬港元或以下(獲賠最少者)
賠償額:475.8萬至1092萬港元
‧年收入:逾156萬港元(獲賠最多者)
賠償額:1638萬至234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