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律師會違私隱

投訴律師會違私隱

【本報訊】一名女律師批評,律師會要求會員將律師樓聘用的僱員個人資料呈交律師會存檔,但搜集資料的範圍卻超乎其所述的目的,違反保障個人資料的原則,其一名僱員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投訴。她認為,律師會作為監管法律界的機構,應該守法。
在中環開設律師事務所的鄺家賢昨日傍晚向傳媒發出新聞稿,指律師會自九三年開始,以「更有效地處理其資料庫及更好地行使其行業自律功能」為理由,要求會員將所有僱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中文名字編碼和出生日期等,填交律師會。
鄺家賢接受查詢時解釋,她的律師行雖然只有少於十名僱員,但律師會這個規定令她不勝其煩,每有僱員離職或就職,都要在十四天內填表通知律師會,否則便可能受到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