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沽空」一詞,各位或會與「沽期指」有所混淆。雖然兩者都會在看淡後市時才加以運用,但「沽空」意思乃指投資者本身是沒有持有股票現貨,透過繳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Margin)向股票經紀借貨拋售。由於技術上涉及高風險的槓桿比例投資,故此交易概念始終難令傳統投資者接受。
不過,傾向短倉(DedicatedShortBias)的對沖基金卻另闢蹊徑,專注利用此法令組合達到預期盈利效果。由於拋空股票是希望在市場中以高價沽出股票,然後在低位補倉獲利,所以基金經理所揀選的市場及股份對象便十分重要。選股方面,除要留意股份的流通量、現價與內在值比較是否偏高,及可否於市場尋求正式借貨外,股份本身的沽空比例(ShortInterestRatio)也不容忽視。倘比例經已過高,便非上佳上車目標。選股範圍因此受到局限之餘,其投資手法與傳統基金採取長揸(Buy&Hold)角度迥異,反會採取到價走位(Hit&Sell)的態度處理。
不少環球新興市場及店頭市場的股票均不能執行賣空交易機制,香港拋空股票的市場效率也較低,並需作預先安排,胡亂拋空隨時會違反證監會條例。相比下,歐美股市給予投資者沽空活動的空間較大,不過美國證交所自29年跌市後也設立名為10(a)-1的法則,證交所在市場急挫下,可以限制沽空交易之數量。而在上牌交易股票中,除非其交易價格比先前價格為高(uptick),或與先前交易價格相同,否則,其交易價格定須處於上升情況(ZeroPlusTick)方可容許借貨沽空。
由於採用這種策略的對沖基金只能在熊市或跌市突圍,難以獨當一面,又不適合作全天候式中長線投資,故其資產總值一般不大。此外,由於賣空交易遇到股市上漲便會有虧損,但股票升幅卻是無上限,故基金經理倘遇上市場急速上升,令造淡者加入平倉行列而演變成挾淡倉(ShortSqueeze)的局面,回購股份的速度便要相對增加。此類基金圖利難關重重兼且風險甚高,長線始終難以錄得優厚回報。
黃敏碩
亨達投資聯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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