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三歲前警員本年三月在髮型用品店內,行使兩張持卡人姓名不同的信用卡購買洗頭水,女店員懷疑謂「都唔知係咪賊」,惹起前警員不滿用膊頭大力撞向店員膊頭,更兩度折返豎起不文手勢,懷有五周身孕的店員二十多天後流產;涉案被告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判罰款千五元了事。 記者:陳曉薇
被告陳乙戩(三十三歲),案發時任職警員,被控於本年三月十九日,在西營盤創業中心的專業髮品廊內,襲擊十八歲女子陳玉華。
事主供稱,被告於案發晚到達店舖,使用信用卡買兩支洗頭水,於首張信用卡的交易不獲接受後,隨即出示另一張卡,她發現兩卡姓名不同後,懷疑被告利用假卡騙貨,要他出示身份證查核,被告建議改用駕駛執照,其後更拒絕購物,她便說:「都唔知係咪賊」。
事主續稱,當她把貨品放回貨架時,被告故意迎面衝前,用肩膊大力撞向她的肩膊,令她全身抖動,退後幾步,腹部感覺痛楚,害怕影響腹中胎兒,被告離店後她立即報警,被告其後兩度拍其店舖玻璃,向她豎起中指,事主尾隨報警,將被告拘捕。警員在被告身上搜出十三張信用卡,經證實全屬於他所有。
事主的醫生報告顯示,案發時她懷有五周身孕,送院檢查證實下腹出現觸痛情況,而事隔二十多天後,事主因子宮出血,最後證實流產。
裁判官阮偉明判案時指,被告聲稱與事主只發生價格爭執,這個說法並不合理,相信他因一時意氣,店員態度欠佳,又謂他是「賊仔」,才會動手,但他當時身為警員,即使是一般的市民,亦不可用身體碰撞解決問題。
案件編號:WSCC11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