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馮國堅
有關市區重建局的財政問題,自七月底至八月中掀起了連串風波,房屋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指出市建局的最大困難源於收樓賠償條件太優厚,至市建局透露破產危機,孫明揚再回應政府會全力支持、市建局應有長遠目光。至此,市民如墮五里霧中,未知問題是源於市建局運作成本過高、房屋市場價格下滑還是政府欠缺承擔。
就市區重建,社會上出現了不少批評聲音,有狠批市建局失職;有提出市區重建不應成為政府包袱,加深香港的財赤;更有論者重提以同區七年樓齡樓價為賠償準則種下禍根,當年通過此例的立法會議員需為今天、甚至是未來二十年的市區重建難題負上責任。論點的共通之處在於把市區重建視作一項純粹經濟活動,以成本效益為着眼點。把市區重建的目標、與社會的關係;政府在市區重建中的責任完全遺忘。
市區重建是一個龐大的社會承擔,除了解決樓宇老化問題外,更是改善居民居住質素、促進市民參與城市規劃的方法;過程中更應保留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保存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物。因此,市區重建是具文化功能的整體社會發展的一環。政府曾指出市區重建應為整體社會帶來利益,言猶在耳,有關市區重建的經濟論述卻已成主導,資源考慮、商業營運、市場運作又再成為金剛箍。
雖然市建局乃獨立的法定團體,主責在二十年內推行二百二十五項重建計劃,但要成就如此龐大的社會轉化過程,超越經濟考慮,政府的角色實在責無旁貸。財務安排上,政府承諾可研究豁免重建地段、安置用地的地價及向市建局提供貸款。地價方面,已有報道指出堅尼地城加惠民道重建項目,地政總署批出補地價高於市場預期,並無優惠或豁免;安置單位方面,房委會有居屋可賣,又恐市建局未能負擔;房協財政充裕,但又怕與市建局合作會受拖累。種種問題,都需要政府政策部門的協調。事實上,自市建局成立一年多以來,員工薪酬、遣散費、行政效率等問題已引起了社會厭惡感,市建局本身的問題,加上樓市下滑、整體經濟不景的大環境下,已引來了社會上對由政府推動市區重建適切性的質疑,更有建議應由私人發展商推動,但純商業營運會否重視「有利可圖」的項目?事實上,成立市建局的背後理念,不正是承認市區重建須考慮非經濟因素嗎?
市區重建關乎整體社會的利益,政府應監管市建局內部運作、全面探索如何改善市建局的質素,並促成市建局與房委、房協的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