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校方失當 故意淡化事件<br>老師遭學生打傻賠277萬

官斥校方失當 故意淡化事件
老師遭學生打傻賠277萬

【本報訊】馬鞍山潮州會館中學前教師李天養遭中二學生以硬物偷襲後腦受傷,自此患上精神病,亦無法再執教鞭及轉職醫生,他指校方疏忽,向校方索償,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龍禮昨頒布判詞,狠批校方處理學生紀律問題失當,判李天養可獲二百七十七萬元賠償。
該校署理校長蘇文玖昨對判決表示遺憾,亦認為法庭對他本人的指摘並不公道,他擔心今次判決開壞先例,因為教師要面對眾多學生,一旦處理失當,責任便落在校方,至於上訴與否,會與校董會討論,賠償則由保險公司負責。
教育署在回應查詢時表示,資助學校的綜合保險計劃,承保範圍包括僱員在工作時因工受傷引起的法律責任,本案現正由綜合保險計劃的保險公司處理,教育署會密切跟進發展。

反映校方管理危機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表示,今次事件反映校方管理失當、教署培訓不足,隨着實用中學和群育學校的取消,普通中學不能再轉介問題學生,危機更大;而教署購買的保險又未必足以支付賠償,「學校慳慳埋埋,十幾二十年都冇二百幾萬」。
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張文光指出,根據判詞,校方有責任派受過特殊訓練的教師教導有特別需要的學生,但有些學校「班班都有特別需要」,特訓教師卻不足,校長「巧婦難為無米炊,你叫學校點好呢?」
法官昨在判詞中指出,原告雖曾任教五間中小學,但不曾處理有嚴重紀律問題的學生,故他遇上不少困難,他曾向校方投訴遭涉案學生「Y」毆打,但校方沒有採取預防措施,令學生知道不能使用暴力,阻止學生再犯,故有違職責。

原告精神病有好轉
法官狠批當年的訓導組及訓導主任蘇文玖處理學生紀律問題失當,沒適當評估違規事件,故意將事淡化,法官亦指蘇的證供不可靠,不會放過任何機會詆毀原告,甚至一邊作供一邊揑造證供。
法官說:「該校不但不協助原告解決困難,反而透過訓導組,確保原告不去將困難解決。」
賠償額方面,法官認為原告的精神病已大大好轉,相信原告完成心理治療後,可重執教鞭,即使殘餘一些病徵,也不影響其謀生能力,法官又指若毆打事件沒有發生,原告升職的機會亦不大,考獲西醫資格的機會亦只有兩成,故判上述賠償額,僅及原告最初的六百萬元索償額一半。

學生遭警誡及停學
四十六歲原告李天養於九四年十月加入該校,九六年三月在校內遭學生「Y」以硬物襲擊後腦受傷,事後「Y」遭警司警誡及停學。
本案被告包括潮州會館中學、其辦學團體潮州會館(保業)有限公司、校董劉奇帋及蔡章閣及已故校監廖烈科。
案件編號:HCPI20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