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華案影響深廣,且涉及香港上市公司,故在香港很受關注,但海外對此案內情所知不多。一名對事件知之甚詳的人士接受本報專訪時,詳細透露朱繫獄的前因後果,並且不諱言「他只是江澤民(國家主席)、朱鎔基(總理)及李嵐清(副總理)權力鬥爭的犧牲品。」
中國專題組
事件起因,是朱小華九四年出任人民銀行副行長兼外滙管理局局長時,朱鎔基決定成立二十億美元的外滙貸款基金,其中三億美元交由當時的嘉華銀行(現稱中信嘉華銀行)董事長金德琴分配,金德琴將大部份資金借予港商劉希泳,用作購入現時的尖沙嘴君怡酒店。
金德琴兒子金仁偉挪用當中的佣金八百萬美元,事件被揭發後,金德琴於九八年四月被捕,其後被判無期徒刑。由於金德琴指人行為最終債主,朱小華便被牽連,當時的光大總經理孔丹更揭發光大也借了七億港元予劉希泳。朱小華只好供出劉希泳與副總理李嵐清(曾任外經貿部長多年,領導光大集團)的關係,光大是在李嵐清要求下才予以支持。
此事一度誤傳為二十億元外滙貸款基金已變成朱小華的「小金庫」,其後才查明基金並無問題,只是一時間找不到朱鎔基的批文。事件驚動江澤民親自致電朱鎔基,指其親信朱小華「膽大妄為」,朱鎔基一方面被江澤民緊廹,另方面對朱小華暗地賣李嵐清帳的行為感到憤怒,便批示了「查」、「辦」兩個字。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遂於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將朱小華雙規,展開馬拉松式迫供。
消息稱,中紀委人員似乎是受到某方面壓力,極力要將朱小華入罪,很可能是朱鎔基反貪力度太大,對立勢力乘機還擊。
是次朱小華被檢控的兩條罪名,都是他在雙規期間主動交代的,並已申明是其妻任佩珍所為,他並不知情(詳見附表)。事發後,任佩珍逃到美國。她知道自己害了丈夫,又厭倦四處逃避追捕的日子,終於前年十二月九日在美國芝加哥跳樓自殺。
據悉,涉案的深圳新世紀集團董事長丘漢輝及華利資源主席楊國勳都因此事在北京被拘留,並寫下口供書才放行,口供書內容與朱小華的基本一致。現時丘漢輝在美國三藩市,楊國勳在香港。
事件最令人疑惑的,是朱被控受賄,但行賄的兩人卻不用受審,甚至不用出庭作證,而且,這宗涉及歷來最高層中資人員貪污案,只於八月二十日匆匆審了一天便審結候判。
現時控方最有力的「證據」,是朱小華曾於前年五月寫下的「認罪書」。事實是朱當時仍未知妻子已自殺了半年,中紀委騙他說其妻在他們手上,他如不認罪便會牽連妻子,朱惟有認罪。朱八月二十日出庭時,非常氣憤地指控中紀委「誘供」。
消息人士慨歎:「現在中央要殺一批貪官來平息民怨,但總不能羅織罪名,如果朱小華不是朱鎔基的親信,他不會有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