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縱火雙重謀殺案,涉案一名男侍應昨由警方押解到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暫不聆取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底,以候控方徵詢律政司意見,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三十二歲的被告張鏡秋,被控一項蓄意縱火及兩項謀殺罪,指他於本月二十三日,在屯門青山公路嘉喜利大廈,無合理辯解摧毀屬於麥德華的單位及其財產,以及危害李永安及霍玉珍的生命。
另兩項罪指他同日謀殺李永安及霍玉珍。
穿上深藍色短袖T衫、前額微禿的被告,身形健碩,臉容略胖,木無表情,側頭瞇着雙細眼睨視法庭繙譯員宣讀控罪,臉相顯得陰沉,經繙譯員提點,才大聲答「明白」。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至下月二十三日以詢徵法律意見;被告未有擔保申請,裁判官遂押後案件,期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TMCC24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