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變護身符 共度時艱難矣<br>300高官一世不減薪

《基本法》變護身符 共度時艱難矣
300高官一世不減薪

【本報訊】特區政府最新評估顯示,即使經濟環境持續惡化,公務員體系最頂層三百多名高官自下年度開始可望「奉旨」終身不會被減人工,否則一旦減薪超過百分之零點五已屬牴觸《基本法》。但接近十八萬高、中、低公務員仍有減薪空間,未來幾年最多可被減薪百分之六點五。 記者:李慧玲

上述評估令到政府高層感到進退維谷,擔心明年公務員調薪會出現「減下不減上」或者「低層減薪大幅多於高層」的政治不正確做法,將引發更大風波。因此,高層已強烈傾向接受未來三年凍結全體公務員薪金的建議,但會待行政會議今年底前最後拍板。

各常任秘書長受惠
與此同時,公務員工會卻為此內訌,為凍薪三年還是凍薪兩年有爭拗。支持凍薪兩年的工會希望經濟在兩年後轉好,則第三年可以盡快恢復加薪。
三百多名獲「免死金牌」豁免減薪的頂層公務員高官,由首長第三級至第十級,月薪介乎十四萬至二十二萬元,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各政策局常任秘書長如羅范椒芬(教育統籌局)、俞宗怡(工商及科技局)等,以及部門首長等。
已脫離公務員行列的行政長官董建華、三名司長及十一名問責局長,在七月一日實行問責制後有新的薪酬制度安排。根據原有安排,他們在五年任期都不會調整薪酬,但內部有共識,公務員高官加薪他們不會加,但公務員高官減薪他們亦會減,因此公務員高官豁免減薪對問責高官亦間接有影響。
《基本法》第一百條規定,公務員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政府曾諮詢英國御用大律師意見,認為《基本法》規定公務員薪金不低於原來標準,具體詮釋應以九七年七月一日主權回歸日為界,即公務員薪金不能削減至低於九七年七月一日水平,否則便牴觸《基本法》。
立法會通過立法自今年十月一日開始削減公務員薪酬後,政府高層開始研究來年公務員薪酬調整問題。高層評估後發覺,十月減薪之後,首長第三級以上的公務員已無減薪空間。這些頂層公務員自香港主權回歸中國以來,先後三年被凍薪,十月減薪後的薪金較「回歸日」僅高半個百分點;除非日後加薪,否則他們最多只能削減百分之零點五的薪金,程度之輕微等同沒有減薪。

18萬公僕可減薪6.5%
但其他接近十八萬高、中、低級公務員則仍有百分之六點五的減薪空間。換言之,即使明年以至未來薪酬趨勢調查顯示公務員要減薪,三百多名頂層公務員最多只會被減薪百分之零點五,而其他公務員則最多可減薪百分之六點五。為了避免出現「減下不減上」的危機,據悉政府高層對未來幾年全面凍結公務員薪酬的建議,表現愈來愈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