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受處分 群警擬訴訟

破產受處分 群警擬訴訟

因破產而受到紀律處分困擾的警務人員大有人在,除陳振邦外,一批為數六人、來自不同警區的破產警務人員主動接觸記者,力數警隊針對破產人員的條例過於空泛及不公平,令原本希望透過破產解決債務問題的他們,飽受壓力。

申報破產不獲佩槍
他們中兩人已被「勒令退休」、一人正等候紀律聆訊、另有三人的個案則要轉介刑偵單位調查。各人均聲稱破產是因家人投資失利,欠下數十萬元的債款,希望申請破產四年後可以「重新做人」。由於不滿警隊的懲處,準備聯合至少十多名「同病相憐」的破產人員,商討集體訴訟行動。
即將面對紀律聆訊的「阿德」說,當他向管方呈報破產後,即被禁止佩槍及調往看守大閘,整個警署的同袍都因此知道他已破產,經常對他指指點點,部份同袍更主動疏遠他,令他感覺自己好像「發瘋」,因此需向警隊的臨床心理學家求助,並要倚靠安眠藥入睡。
另一名破產警員「阿明」說:「我哋破產一族無晒包袱,錢銀對我哋已唔緊要,毋須貪污枉法。話驚我哋自殺更加多餘,無晒財政上嘅困難都唔知幾開心。」他質疑警隊經常呼籲有財政困難的人員主動向管方尋求協助,但其他負債人員看到他們的「下場」,惟有「死撐」。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