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被炒 私人機構罕見

破產被炒 私人機構罕見

【本報訊】合眾人事顧問總經理蘇偉忠說,私人機構極少因為員工破產而將之解僱,除非遭法庭頒令破產的員工,是從事會計或會接觸金錢例如銀行櫃員等較為敏感的職位,才會被調職,在少數情況下,這類員工有機會被要求離開公司。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對一般文職人員來說,破產並不視為違規,但部門首長會密切留意其表現,及不會調派從事涉及公帑的工作。
公營機構中,建造業訓練局的做法較嚴厲。該局自九四年起,在員工合約中列明破產會遭解僱,並在二○○○至○一年度解僱了兩名遭法院頒令破產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