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資產都要「炒魷」?有表現曾獲嘉許的警員,因為負資產成為破產一族,遭革職處分,飯碗打碎,與其他嗜賭借「大耳窿」而成為破產者的警隊害群之馬同樣成為鐵腕嚴厲打壓對象。這些因買賣樓宇、投資失誤而走上破產絕路的警隊人員,正發動集體訴訟告上法庭,要大控訴警隊高層的破產政策,實行太歲頭上動土。 記者:陳沛敏
二十八歲的警員陳振邦,與全港六萬七千人一樣因金融風暴而淪為負資產,但他比其他人慘的是連份工都因此失去。他接受記者訪問時怒斥:「負資產都要炒?我唔服!」
陳振邦是妻子口中不煙、不酒、不賭的「好好先生」。他告訴記者,在十年警隊生涯中,工作表現一直得到上級肯定,又因他曾在公餘參與協助邊緣青少年的「飛翔計劃」,獲荃灣警區指揮官頒發嘉許狀。只因一場金融風暴,令他的錦繡前程改寫。
陳振邦於九六年底首次置業,購入屯門時代廣場一個一百二十三萬元的單位,半年後樓價上升五成,令他萌生換樓計劃,並看中毗鄰屯門市廣場一個二百一十萬元的樓盤。詎料在他簽約後樓市即下滑,原有物業市價急跌二十萬元,陳惟有向銀行和財務公司申請貸款以支付新樓部分首期,埋下債務雪球愈滾愈大的禍根。
當時他和女朋友月入合共二萬六千多元,供樓花去一半,另一萬元用來償還私人貸款,剩下的三千元不夠開支,於是申請六、七張信用卡「數冚數」。前年他與女朋友結婚,翌年女兒出生,使費增加令他的債務累積至八十萬元。幾經思想掙扎,陳振邦決定申請破產,並主動向管方呈報,上級即將他由雜項調查科調往巡邏小隊,其後更遭停職。
在紀律聆訊中,陳向管方解釋:「希望借破產重新整頓財政,全心全意做番個好警察、好丈夫同好爸爸。」但管方指他財政欠佳仍借錢結婚和往蜜月旅行,認為他不善理財致影響工作效率,有違警隊健康生活的原則,決定對他施以革職處分。陳振邦承認自己不善理財,但堅稱沒有因此影響工作,正申請法援以提出司法覆核。
警方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只說若人員曾因賭博或其他「應受指摘」的原因而負債,又或經不法或未獲認可的來源借貸,並因而影響人員的工作效率,警隊會嚴厲處理;有關人員通常會被辭退。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不能單憑破產便對警務人員予以處分,要有客觀事實證明破產影響工作效率。
他表示,曾接觸一宗警務人員破產的個案,上級以該人員破產後不能處理財物和佩槍,沒有合適的崗位安插他為理由,指其工作效率受影響,將他開除。涂謹申認為這樣的理據過於主觀:「咁所有破產嘅都可以炒得。」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也批評,警隊近年處理破產人員的尺度愈來愈緊,原應該坦白從寬,但一些破產人員向管方申報財政問題後,反受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