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買車未填銀碼易中招

簽約買車未填銀碼易中招

香港二手車市場蓬勃,除透過展銷、車行買賣外,亦有透過在報刊刊登小廣告,買賣二手車,但買家須注意,在簽訂買賣合約時,除細閱條文外,更要確定所有銀碼均已填寫在合約上方可簽署,以免蒙受損失。

讀者李小姐投訴,指有汽車經紀涉嫌以取巧及不誠實手法,以低價刊登廣告招徠,簽署合約時,合約上未填上汽車賣價,取回合約時發現賣價被加大一倍以上,雖經警方調停而退回大部份款項;但她對車行經營手法極感不滿。

聲稱銀碼稍後打出
李小姐稱,早前於報章上看到一則出售二手車廣告,列明是九九年出廠私家車、售價四萬二千元;她感價格合理,即致電出售人「阿傑」查詢。阿傑表示,他其實是車行職員,汽車是客人寄賣,性能絕對無問題。她經試車後,認為各方面也不錯,隨即向阿傑還價三萬八千元,阿傑同意,她更問明是否還未供完車會,阿傑否認、強調三萬八千元是確實售價。
其後,她跟隨阿傑往其位於土瓜灣的車行辦理買車手續,當時雙方協定先付定金二千元;阿傑於收款後開出收據,列明車價、已收的定金、尚欠餘款,訂明次日清付餘款及往運輸署辦理過戶手續。
現時仍深深不忿的李小姐續稱,她翌晨與友人到達車行,阿傑遞上三份文件給她簽署,其中一份為買賣合同,上面未有寫明汽車賣價;阿傑稱銀碼稍後用電腦打上,着她先簽署及繳付餘款三萬六千元,車主方會簽過戶紙;她信以為真,按阿傑指示照辦。

聲稱銀碼稍後打出
其後,有一男子上前搭訕,指汽車不可能以這低價錢出售,接着拿出一張填上車價的合同,列明車價八萬八千元,已付定金三萬八千元,尚欠五萬元。李小姐與其友均感驚訝,質詢原因。
李小姐聲稱,隨後有人「答覆」,更令她不寒而慄,有人態度惡劣地稱,她仍欠車行五萬元,更恐嚇會將合同及她的個人資料,交給高利貸公司。同時更有人指她太天真,並稱「橋唔怕舊、最緊要受……係你貪平同太蠢,你咪報警或者搵律師告我哋囉,如果取消咗個合同就等於撻訂,嗰三萬八就歸晒我哋!」

扣三千元取消合約
李小姐的同行朋友隨即報警。她稱,警員到場了解後建議她盡量「攞返幾多得幾多」,餘款寧可日後索償,皆因那份有她簽署的合同確對她不利。經警員調解,雙方同意退款和解,她取回三萬五千元,餘下三千元被當作取消合約手續費,李小姐誓言,必循法律途徑追討三千元,並盼有關部門可加強監管二手車經紀經營手法。
(○八一五一四)

回應--車行否認取巧欺騙
有關車行發言人梁先生否認以欺騙及取巧手法誤導買家,車行一直清楚說明車價為八萬八千元,並非三萬八元;當中亦不含隱晦含糊言詞以致溝通誤會。李小姐於簽約時已列明車價為八萬八千元;只是李小姐後來不願意購買才藉詞推搪,最後她亦自願簽下同意書,以三千元作取消合約手續費。梁先生更指「如果我哋真係有問題,差人都拉咗我哋啦!」

意見--必須細閱合約內容
世運汽車集團主席羅少雄表示,這行業良莠不齊,他於行內「打滾」多年,也曾聽聞過類似事件發生。他建議準車主於簽署任何文件時,應清楚謹慎看詳細內容,包括車身編號、車齡、車價等,亦要仔細察看有否附加條款,如原裝設備會否包括在內等;最好帶同多一位朋友到場,必要時可作證人。他建議李小姐可透過法律途徑向有關車行作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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