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財雄勢大 舊公屋當新樓賣<br>「不平等條約」市建局照簽

房委會財雄勢大 舊公屋當新樓賣
「不平等條約」市建局照簽

【本報訊】雖然市區重建局面對龐大財政赤字,但每年仍動用數以億計公帑,向同屬半官方機構的房委會洽購公屋安置受重建影響居民。不過有市建局消息人士透露,他們與房委會簽署每年高達三億元的合約,其實形同「不平等條約」,不但無論新舊公屋單位,均要以全新單位價錢轉讓,而且擁有權仍在房委會。房委會除了可將單位出售給租戶賺第二次錢外,就算日後租戶遷走,也不會交回市建局作安置其他居民之用。 記者:莫劍弦

據了解房委會這種以商業為原則的運作方式,令市建局董事及部份立法會議員不滿,認為是阻礙重建,以及令市建局財赤惡化原因之一,所以較早前已分別向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反映,要求政府插手,但據知孫明揚暫時只是關注事件,未有任何行動。

時間緊迫只好就範
據本報取得一份今年四月市建局與房協簽訂的諒解備忘錄顯示,市建局以超過三十萬的成本價,每年向房委會洽購一千個單位用作安置重建戶,但有關單位擁有權仍歸房委會,而且只要有關單位一決定預留給市建局,市建局就要向房委會支付預留費。

付預留費阻礙重建
有市建局管理層透露,雙方在談判期間,市建局曾以部份單位是舊單位為理由,要求對方減價,但房委會堅持一步不讓。
其後市建局以房委會可將單位作出售公屋,即「一單位兩賣」為理由,要求減價,但房委會指出售公屋與安置重建戶是兩回事,仍不肯減價,最後由於時間緊迫,市建局只好被迫「就範」簽約,但他承認若日後繼續用這個安排洽購安置單位,一定對市建局財政百上加斤。
市建局董事李華明承認,當日董事局討論有關文件時,不少董事均有保留,可惜因要急於安置三個優先重建項目,他們只好接受,董事局成員早前和孫明揚見面時,已經反映情況,目前只有希望總裁林中麟和房委會討論下一批單位時,可以有一個較好安排。
民主黨陳偉業也批評支付預留費的安排只會阻礙市區重建,他也曾向孫明揚反映問題。陳偉業指市區重建是社會責任,房委會不應每每以商業原則運作。

市建局與房委會安置重建戶備忘錄
1.房委會每年為市建局提供1000個公屋單位作安置用
2.市建局要向房委會支付每個公屋單位的重置成本價
3.安置公屋單位擁有及管理權仍歸房委會所有
4.當公屋單位預留給市建局,就算未正式分配,也要按月支付等如單位月租及多項開支的預留費
5.重建戶上樓標準要按房委會一貫準則
6.房委會會為不合資格上樓的重建房提供中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