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讓當事人答問 涉搶警員口供紙<br>律師辦保釋被指阻差辦公

拒讓當事人答問 涉搶警員口供紙
律師辦保釋被指阻差辦公

【本報訊】一名英籍律師昨凌晨到中區警署替涉嫌藏毒被捕的當事人申請保釋時與警方衝突,律師更搶去警員手上的口供紙,被指涉嫌阻差辦公一度被捕,稍後經調查後獲釋。涉嫌阻差辦公的英籍律師四十二歲,至於其代表的姓葉(三十一歲)當事人,經調查後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十月四日返署報到。

明顯有酒意
事發於凌晨三時許,中區特別職務隊探員在中環威靈頓街一間會所式的士高成功「放蛇」,拘捕兩名十七及二十一歲女子,以及一名三十一歲男子,共搜獲兩粒搖頭丸及一包K仔,另外在場撿獲兩條支裝大麻。兩名被捕少女互相認識,經調查後隨即獲准保釋;另外姓葉男子則要求代表律師到警署處理事件。
警方消息透露,一名英籍律師接獲當事人電召趕至警署時明顯有酒意,他與疑犯會面半小時後陪同對方錄口供,其間律師拒絕讓當事人回答警方的提問,並且情緒激動地「撥開警員嘅手、搶去口供紙」。

報稱被禁錮
警方向律師多番解釋疑犯有權保持緘默,但警方仍然要做報告及登記一些資料,他不可以強加阻止。可是律師不理會,更報警指自己及當事人被警方禁錮,要求調查,警方認為他阻差辦公,於是將他拘捕。經調查後律師獲無條件釋放,其當事人則保釋外出。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指出,被拘留人士有權見律師,同時根據「無罪假設」的法律精神有權保持緘默,然後由警方舉證調查。黃國桐認為事件中雙方可能發生爭執,導致律師被指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