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立法禁制垃圾傳真

港擬立法禁制垃圾傳真

據香港電訊管理局指出,香港今年頭七個月接到二十八宗垃圾傳真投訴,去年則共有九十八宗,香港已發出處理垃圾傳真的指引,現正研究是否立法,最快於明年初諮詢公眾。
按該局九九年七月公布的指引,若有人濫發傳真,當投訴累積至一定數量時,就可能受罰,遭固網商中斷傳真線路,如三次投訴線路停十四天,五宗投訴線路即被終止。
據指引,任何發送傳真廣告的人須遵守四項規定:不可向「不收傳真」名單上的傳真號碼發傳真;傳真首頁要以中英文列明發放人的資料和聯絡方法;盡量不在辦公時間或家庭休息時發傳真;只傳送少量篇幅的傳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