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自來兼源源不絕的「垃圾傳真」(junkfax),令美國加州矽谷一名互聯網企業家忍無可忍,終於周四率眾對全國最大的傳真行銷公司提出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每日透過傳真機濫發三百多萬份宣傳單張,不但妨礙傳真通訊,更可能危害人命,要求二萬二千億美元(約十七萬一千六百億港元)的天文數字賠償。
這宗「垃圾傳真」集體訴訟分別向加州及聯邦法庭提出。控方以互聯網搜尋器Infoseek始創人、富商基爾希(SteveKirsch)為首,原訴人還包括史丹福大學及一些醫院等。他們要求法庭判處總部設在加州的全美最大傳真公司Fax.com,作出法定賠償及懲罰性賠償共二萬二千億美元。
除了Fax.com,出售傳真設備給該公司的CoxBusinessServices、多間傳真公司及Fax.com的廣告商,同在被告之列。訴狀指出,一眾被告過去四年違反禁制「垃圾傳真」的聯邦法例,向個人、企業及政府機關,發送數以百萬計的廣告與通告傳真。
根據美國聯邦法例,「未經收件人許可而發送的傳真」(unsolicitedfax),每份可罰款五百美元。原訴人正是據此法例,推算出二萬二千億美元的索償額。
基爾希周四在記者會上警告一眾被告:「言論自由權利要在我家門前卻步。你們不准侵犯我的私隱和利用我的資源傳送你們的訊息。」他指自己討厭傳真機每晚凌晨三時就響起,接收到大量無謂資料,而那些濫發的傳真更曾差點令華盛頓大學醫療中心的電話通訊中斷。
他說,Fax.com「擁有美國所有傳真機的號碼」,「我們的目標是要Fax.com結業,也要每個廣告商擅自發送傳真前三思。」
基爾希承認,透過互聯網寄出的「垃圾郵件」(junkmail)比「垃圾傳真」更令人頭痛。但他指出,美國監管傳真的法例較完善,所以先要對付「垃圾傳真」,濫發電郵的人則可能是他要對付的下個目標。他說:「我有的是資源、時間和金錢。」
Fax.com駁斥訴狀內容「無理荒謬」,聲言該公司擁有透過傳真宣傳的憲法權利,而且每張傳真均附有電話號碼,不願接收者可致電通知停發。Fax.com又指控方旨在恐嚇該公司的客戶——多數是依賴傳真宣傳的小型企業。不過,美國聯邦電訊委員會半個月前剛提出要就濫發傳真之舉,對該公司罰款近四千二百萬港元。
綜合外電報道
1.不要回覆垃圾傳真、垃圾電郵
2.增添電郵地址,隨時揚棄不斷接收垃圾電郵的郵址
3.保護私隱,勿隨便向網頁登記個人資料
4.安裝垃圾郵件過濾器
5.登記不收未經許可發放的傳真和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