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窮追成擒 判入獄六年<br>雙程漢身懷20元姦鳳姐

被窮追成擒 判入獄六年
雙程漢身懷20元姦鳳姐

【本報訊】持雙程證逾期留港爭居權的內地漢,身懷二十元便想找「一樓一鳳」尋歡,涉嫌不付肉金扼頸施暴,鳳姐害怕遭殺害被迫替他口交及性交。高等法院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名成立,法官訓斥他毫無悔意,強調妓女亦應受保護免遭性侵犯,判處被告入獄六年。

官斥毫無悔意
暫委法官韋毅志判刑時指出,三十一歲被告林金水當初否認與鳳姐事主有任何性接觸,後來知道事主收起精液安全套作證物,經遺傳基因檢驗證實與他脗合,才改口指稱鳳姐要求「玩SM」,鳳姐怒斥被告「顛倒黑白」,法官認為其憤怒可以理解,訓斥被告毫無悔意,並引述英國案例指出,妓女容易成為性侵犯目標,法庭應予保護,因此由一般強姦案判例五年監禁加刑至六年。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曾接受精神治療,在本港沒有前科,希望及早返回內地生活。
案發於去年九月十五日,四十一歲女事主在紅磡蕪湖街一個單位「替工」,被告登門尋歡議妥肉金二百五十元,當鳳姐要求他先付錢時,被告以雙手扼頸推她入房施暴,鳳姐深恐被殺,被迫替對方沐浴、口交及性交,乘被告離去時下樓窮追高呼「打劫、強姦」,驚動途人制服被告召警拘捕。
案件編號:HCCC14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