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十八歲青年兩年前誤墮求職陷阱,受聘登門收數,被利用去行劫,其間非禮女住戶,昨就爆竊、盜竊及非禮三罪,在高等法院判決,法官考慮被告犯案時年僅十六歲,被壞人利用,判處三名被告入教導所。 現年十八歲的首被告李釓輝、次被告劉鴻和第三被告黃立威,報稱無業。 案件編號:HCCC3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