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者代法輪學員繳罰款

匿名者代法輪學員繳罰款

【本報訊】被法庭裁定阻街罪名成立的法輪功十六名學員,昨日由於有一位匿名人士代為繳交由一千三百元至三千八百元的罰款,因而免被拘捕。法輪功香港發言人對此表示感謝,但強調他們沒有犯錯,正繼續和律師研究上訴的問題。
司法機構發言人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十六名被判有罪的被告人的罰款,已被繳清,法庭不會發出不繳罰款的手令。根據裁判官黃汝榮的判決,罰款限期應在本周一;但由於程序需時,法庭至昨日都未有發出手令。

「要多謝佢一聲」
法輪功發言人許太直言:「無論邊個同我哋畀錢,都要多謝佢一聲,佢唔想我地坐監。」但她不知曉是何人替他們付款,她強調法輪功保持原來的看法,認為今次檢控和判決均不公平,故堅持拒交罰款。至於上訴的問題,他們現正和律師研究,而被罰款的成員之一,來自北京的盧潔對本報強調,她並不是想藐視法庭,而是想維護香港的人權和法治。她不知道替他們交罰款的人或團體出於甚麼目的,但也感謝他。
在今年三月中,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包括瑞士籍學員,於中聯辦正門對開靜坐示威四小時後被抬走,被控阻街和襲警等罪名。裁判官黃汝榮的判決指出,靜坐的被告令行人要「兜少少路」,加上附近地盤展開工程,確實造成阻礙,更指被告拒絕離開,「是完全漠視其他公眾」,因而裁定他們阻街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