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8歲女生誘姦13歲男童

台18歲女生誘姦13歲男童

台北市一名十八歲高中女生與年僅十三歲的男童偷嘗禁果時,因叫床聲浪過大,被鄰居揭破,遭男童父母控告「誘姦罪」,面臨三至十年徒刑。
該名女高中生來自單親家庭,與男童發生性關係時已年滿十八歲,受害男童長得十分高大,單憑外表很難看出只得十三歲。據稱,兩人青梅竹馬,本月五日深夜,該名女高中生趁男童父母外出,到男童家中作客,其間兩人發生性關係,因叫床呻吟聲過大,被鄰居發現,目睹兩人翻雲覆雨。

「你情我願」三次嘗禁果
男童家長獲悉後大為震驚,盤問下得知兩人先後三次偷嘗禁果,每次均在「你情我願」下發生。男童父母無法接受兒子童貞被奪的事實,指摘女生誘姦其兒子,向警局舉報。
兩人在警局錄取口供時,對發生性關係一事直認不諱。由於該名男童仍未成年,警方在處理時相當小心,日前已將涉案的女高中生交由台北地檢署跟進,準備提出起訴。根據台灣法例,凡與未滿十四歲男童或女童發生性行為者,一經定罪,可被判處三至十年徒刑。 《東森新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