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婦與丈夫經常吵架,關係疏離,丈夫因女兒十六歲生日才返家過夜,結果遭妻子以滾油及亂刀殺死,其後婦人欲自殺,致電社署求助熱線託孤,為替女兒往更換不稱身胸圍,延遲自殺計劃,被警方上門拘捕,婦人否認謀殺丈夫,此案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偉強
五十一歲被告李雪冰被控於去年一月五日,謀殺四十九歲丈夫蕭安,控方指被告是否受激怒才殺人,將由陪審團考慮。
根據主控官RichardDonald的開案詞,死者在元朗一間麻雀館工作,為求方便,又因與妻不睦,遂居於元朗,即使返將軍澳翠林邨寓所,不與妻同床。
案發前一晚,死者因長女十六歲生日,返家過夜,次日早上,被告先以滾油淋丈夫,再用餐刀狂插丈夫,然後又替他打胰島素,最後她用保鮮紙及膠袋包裹其頭部,放入睡床內櫳。
由於死者多日沒上班,故其友人上門探問,被告意欲自殺,去年一月八日早上致電社署熱線託孤,熱線職員將案轉介將軍澳家庭服務中心,因被告透露傷害了丈夫,驚動警方。同日下午,被告用手提電話再致電該中心,警方查出其寓所地址,上門調查,被告向警方承認犯事,警方亦發現死者屍體。
法醫官證實死者身上有刀刺傷勢十六處,割傷兩處,遍體灼傷,面部至胸尤其嚴重,包裹頭部的保鮮紙達十七層,死因是灼傷及多處刺傷。
將軍澳家庭服務中心的助理社會服務主任莊燕暉昨在庭上供稱,被告當日向她埋怨丈夫四年來甚少返家,亦不聽她電話,她已努力爭取,但丈夫仍不理不睬,現在丈夫已不在,故生無可戀,她又說做了錯事,恨錯難返,子女亦不會原諒,但女兒買了胸圍,穿得不舒服,她要替女兒拿胸圍更換,所以決定遲一日才自殺。
負責調查本案的高級督察徐兆麟則供稱,被告當日說「忍咗好耐」,並承認殺了丈夫。
「『我煲咗煲滾油,淋落我老公度。』」徐引述被告說。「『佢嗰陣時好痛,係咁喺度叫我幫佢,咁我就攞把刀拮佢,我見佢重咁痛,我就幫佢打胰島素。』」被告說胰島素是她買來自殺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6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