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款調整下限明年生效

供款調整下限明年生效

讀者問:張先生上午在寫字樓任職辦公室助理,月薪四千一百元;另下午在便利店兼職收銀,每周支薪一次,每周入息九百一十元。他想知道強積金的入息下限調整至五千元的修訂何時實施?月薪及周薪在計算方法有何不同?

日薪按160元計算
積金局答:強積金條例修訂後,僱員每月有關入息下限由四千元調整至五千元的安排,預計於明年二月一日生效。在新例下,每日的有關入息下限將按一百六十元計算。
根據張先生的情況,在新例生效時,他按月受薪的辦公室助理工作,月入低於五千元,因此張先生毋須供款,不過他的僱主仍須按僱員入息的百分之五,為他作出供款。

僱主須依例供款
至於張先生按周支薪的便利店工作,將以每日有關入息下限一百六十元為計算基礎。僱員是否需要供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有關入息下限:$160x7日=$1,120
由於張先生每周入息為$910,對比之下低於有關入息下限,故張先生本人毋須供款,但他的僱主仍須按有關入息作供款(即$910x5%)
閣下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閣下的強積金受託人,或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0102查詢。

與全港僱主及僱員息息相關的強制性公積金已推行逾年,但不少僱主與僱員對此制度仍存有疑問,故積金局與本報合辦此專欄,每周三詳盡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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