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今或發搜查令上門拉人<br>法輪學員寧願坐牢拒罰款

法庭今或發搜查令上門拉人
法輪學員寧願坐牢拒罰款

【本報訊】十六名本港及瑞士法輪功學員,被法庭裁定阻街及襲警等罪成立後,今日將可能要面對另一次被指藐視法庭的訴訟。十六名學員昨日在繳交罰款限期過後,以受到不公正裁決為由,堅拒繳款,法庭將最快在今日發出搜查令,上門拉人,學員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日。 記者:陳廣慧

十六名法輪功學員上周四被法庭裁定在中聯辦門外阻街等罪成立,被判罰款一千三百元至三千八百元不等,上周六透過律師正式入稟提出上訴。除一名瑞士籍女學員SimoneSchlegel因事獲裁判官批准離港外,餘下的十五名學員昨午由代表律師何俊仁陪同,到西區裁判法院要求延遲繳交罰款,直至上訴有結果為止。

並不希望發生衝突
其中一名學員王耀慶表示,學員向裁判官表明,要求延遲繳交罰款並非因為經濟理由,更不是藐視法庭,只是他們堅持自己沒有犯罪,因此才要求延至上訴後才繳付。不過裁判官拒絕他們的要求,重申他們要在昨午五時最後限期前繳交。
王耀慶表示知道不按時繳交罰款的後果:「一是交錢,一是坐牢」,但他們仍堅持這個選擇:「讓國際社會看一看,甚麼是真正的『一國兩制』。」
香港法輪佛學會針對法庭判決,昨日召開記者會,向傳媒再次播放當日警方在中聯辦門外清場的錄影片段。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盧潔在記者會後指出,學員並不希望與任何人發生衝突。

是破壞人權的裁決
被問及他們為何不先繳付罰款,待上訴成功再退回繳款?盧潔強調今次的判決與一般法庭判決不同,是對法輪功和人權破壞的裁決。至於會否擔心拒絕繳款而引來更多控罪,她說:「我們尊重香港的法律,但那是一個和平的請願。」香港法輪佛學會負責人簡鴻章則希望,香港法庭可以為社會公義,酌情對待學員的行動。
何俊仁昨晚被問及法輪功學員不交罰款的行動時表示,雖然學員已表明並非對法庭不敬,但根據一向做法,法庭可以最快在今日出搜查令,拘捕學員,或控以藐視法庭罪;至於返回瑞士的學員,一旦重返香港,也會面對同樣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