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夫婦攜同一歲半嬰孩在超級市場偷竊物品,竟毆打截停二人的保安員,分別施以掌摑及推撞,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兩名被告認罪,獲裁判官判罰款共四千元及賠償湯藥費一千元。
而離開法庭時卻發生襲擊報館記者事件,男被告被警員帶返警署,列作毆打案調查。
首被告林婉欣,二十三歲,家庭主婦,次被告劉華岳,二十四歲,漁市場運輸工人,同被控於本年七月三十一日在黃大仙東頭邨百佳超級市場,偷竊飲管、飲品、香口膠、辣椒汁、糖果及營養奶粉等物品,總值一百一十一元六角。
兩被告另加控一項意圖抗拒合法拘捕而毆打他人罪,分別指二人於超級市場外襲擊兩名女保安員。
案情指出,事發時兩被告攜同一歲半大的兒子到超級市場購物,但兩人到收銀櫃只繳付四包麵的金錢,離開店舖即被女保安員截停查問,兩人遂襲擊保安員逃走,但被趕抵現場的警員逮捕,並從男被告褲袋及手提袋撿獲偷取物品。
案件編號:KCCC1322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