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稱「釘王」及「九叔」的桂洪集團已故主席陳桂洪,九九年遭情婦胞姊策動「福建旗兵」,綁架勒贖三千萬元,警方在二十四小時內火速破案,救回肉參,情婦胞姊於去年在福建被公安拘捕,昨在高等法院被重囚十二年。 記者:梁偉強
高院法官阮雲道昨在判案時指出,綁架是懦夫所為,極其嚴重,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本案經精心策劃,被告由始至終發號施令,是主腦無疑,必須受到應得懲罰,以反映公眾的厭惡。
對於警方救出肉參及拘捕犯人,法官當庭讚揚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務人員,指他們勤奮、專業及專心致志,又指受害人家屬報警,是明智之舉。
三十五歲被告許詩萍昨承認與商麗娜及四名「福建旗兵」陳立燦、林超群、黃釗虹及陳君偉,綁架陳桂洪,商等五人已於○○年一月認罪,判監六年半至七年半。
辯方大律師余承章昨在求情時稱,被告母親經營食物批發生意,九七年金融風暴失去畢生積蓄,飽受高血壓及焦慮煎熬。
根據案情,陳桂洪於九九年三月十四日九時許,前往二十六歲情婦許詩蕾的灣仔洛克道寓所,遭被告安排的四名「福建旗兵」在大廈門口綁架,挾上私家車。陳桂洪遭綑綁、蒙眼及封嘴,帶到商麗娜的荔枝角寓所,置於浴缸內。
綁匪向陳桂洪勒贖七千萬元,故意扣拉手槍扳掣,又以硬物指嚇陳,經討價還價,陳願付三千萬元贖金。
次日下午,陳桂洪妻子將贖金交予說出「恭喜發財」暗號的綁匪。警方一直跟蹤商麗娜及綁匪,晚上在尖沙嘴將商麗娜及三名綁匪拘捕,同時闖入藏參單位,制服看守陳桂洪的綁匪,救回陳桂洪,並找到一柄手槍及三發子彈。被告亦於當日被捕,但證據不足獲釋,她在同年五月離港,去年七月在福建泉州被公安拘捕。
陳桂洪於事發後一個月動心臟手術,同年十月病逝,終年六十九歲。
案件編號:HCCC32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