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學家長於學期末為兒子執拾舊物時,發現三年間竟餘下達九十多本未用的習作簿,感到十分浪費。有環保團體認為,學校多為遷就行政方便,而未有準確計算習作簿用量,此現象實普遍存在,希望校方能作彈性處理,以免浪費。
陳太(化名)稱,其子剛於沙田保良局蕭漢森小學畢業,她日前替兒子執拾時,發現這兩、三年間家中餘下不少未用習作薄,細數下竟達九十餘本,當中有五本於上學期初才訂下,用以畫圖的格仔簿,一本也未用過,在現今講求善用資源,倡求環保的社會風氣下,實不應如此浪費。
她曾向校方反映上述情況,但老師只謂可能他兒子學業成績佳,故用簿較少,但她指兒子成績「唔叻」,認為校方未有正視問題。她說:「呢個唔係錢嘅問題,係浪費資源嘅問題,唔夠環保。呢啲簿印晒校名,始終唔同舊書,唔容易轉贈畀人,用嚟做草稿又用唔到咁多。」
保良局蕭漢森小學校長伍鎮駢回覆,各級的習作簿費用一年約十多二十元。該校是依照保良局轄下二十六間小學、各科任教老師預計每年所需習作簿,取得平均數,來釐定每年每級所需數量,未必能準確地配合需要,可能有個別老師選擇其他補充紙代替,故才出現格仔簿未有使用的個別情況。
他從家長教師會側聞有家長反映類似意見,以往亦有個別家長主動把習作簿交回校方。
他指出,如果家長在學期末發現餘下不少習作簿,可在下學期初不訂購,用完才另行補購,但價錢可能會較高。伍校長稱,會考慮於每年學期末發起回收行動,但他又擔心回收得來的習作簿不知如何處置。
教育署新聞組表示,教署已向所有學校發出指引,詳列售賣課本、習作簿、校服、其他教育用品及提供收費服務的守則。
守則中說明,學校應設法將習作簿的費用減至最低,且校方不得強迫學生購買整套習作簿,每種習作簿應於整個學年中的適當時候分別出售。據該署了解,因個別學生需要不同,相信上述個案只屬個別情況。 (○八○七一七)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博士稱,該會亦曾收過類似投訴,發現上述情況漸已演變成普遍現象,相信不少小學生家長積存不少習作簿。他指出,校方多為遷就行政方便而摒棄環保信念,與教育之道背道而馳,校方實應增加彈性,發起回收運動,讓餘下的習作簿可繼續使用,不致浪費,且校方亦應盡量準確地計算用量,假如每人只留下十本,全校千人便浪費萬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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