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本欄甚少談壟斷的問題,因為以香港地小而業務繁多的特性,引入反壟斷法會弊多於利。不過,近來社會上的壟斷禍害有擴散迹象,筆者認為特區政府應有所回應,阻止壟斷危及經濟根基。
消費者委員會剛發表的超市貨品價格調查報告,數字實在,無可爭辯,數字所反映的是甚麼,大家都很清楚,幾間大型超級市場已具備壟斷的地位,在持續通縮的環境下抬高售價,並不合理,令民生更困苦。
兩鐵之價格保障是另一種壟斷性收費,其影響更令其他交通工具收費亦偏高,兩鐵車費不大幅下調,廣大市民難以提升消費力。
港交所(388)的壟斷經營,造成低效率,鼓勵閉門造車,恣意提出不合理的延長7小時交易時間,毋須理會其他市場參與者之利益。壟斷的結果是港股成交不振,大大削弱股市的集資功能。
引入反壟斷法並不等於干預自由市場,歐美國家行之已久,特區政府之考慮應放於「利害」之上。以超市及交通工具這些涉及主要民生的企業,引入類似反壟斷法的規章,其實並無不可,在現時的經濟環境及壟斷實況來看,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設法改善。至於港交所涉及金融市場的業務,即使不引入反壟斷法,亦宜考慮開放競爭,因為證券業是香港經濟的重要支柱。
政府對不同的壟斷情況應有不同措施,以防藥石亂投。涉及主要民生的業務,由於壟斷局面已成,幾乎不可能以開放市場解決問題,因為壟斷者能扼殺新競爭者的生存空間,反壟斷法是唯一有效途徑。非主要民生的業務,則多能透過開放市場以削弱壟斷者的優勢。(本欄逢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