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客若有公事要到廣州的越秀區政府辦理得當心衣着,區政府最近實施訪客衣着規定,穿低胸緊身衣、吊帶背心、短褲、短裙、拖鞋、時尚拖鞋式涼鞋,一概拒諸門外。不過,區政府並無張貼明文規條,令來訪者無所適從。 北上雜誌組
越秀區政府的衣着規定原本只限於區政府職員,但當局今年七月將之延伸至訪客。據悉,現時每日有三至五人因此被拒諸門外,《新快報》一名記者也「中招」,因穿了一件無袖齊肩上衣到區政府採訪而被擋駕。
一位在外資公司工作,本欲到越秀區政府內的外貿與經濟合作局辦理合同的男士,因為穿着拖鞋款的皮涼鞋也被擋在門外。他認為自己的衣着不至於不雅,而且市民根本無從知道區政府有此新規定,立即到附近買雙皮鞋來更換不大實際,故只好第二天再到區政府辦理合同。他抱怨說:「又要多跑一次,真是浪費時間。」
越秀區直屬機關委員會書記閻麗霞說,區府此舉正如星級酒店拒絕衣冠不整者入內一樣,來訪者基於禮貌和尊重,應注意自己的衣着。
至於為何不在門外標明衣着規定,她解釋說,凡到訪市府者不會是社會上三教九流之徒,一般文化水準較高,應可形成「默契」,自覺地配合政府要求。
據悉,暫時只有越秀區政府規定訪客的衣着,廣州市政府和屬下其他幾個行政區政府,並未有類似的做法。
廣州多位律師均質疑越秀區政府的做法,因為政府是為公眾服務的機關,非商業機構,而公眾的文化水平有高有低,而衣着也是個人的喜好,嚴格規定來訪者衣着不切實際,舉例說,難道要求因急事從工地趕到區政府投訴的民工,先換上恤衫西褲再來?
中山大學一位教授也指出,一些吊帶衫和拖鞋式涼鞋,已成為女士的時尚服飾,當局應尊重市民的個人選擇。
廣州《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