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義的阻街者 - 王岸然

司法公義的阻街者 - 王岸然

中聯辦前的人行道大約9.2米(約三十呎)寬,一字排開的法輪功抗議者,只佔不到五呎的寬度,最少還有25呎供人流不多的行人使用。曾經判長毛及古思堯入獄的同一裁判官黃汝榮,對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是和平示威的行動,判以阻街之罪,並為此寫下長篇大論的廢話判詞。
筆者無興趣討論黃汝榮的判詞,只想在這裏譴責這類曲解法律的判官是司法公義的阻街者。不幸的是,這類阻街者司法界多的是,亦所以筆者從不同情欣賞喜歡到法院尋求公義的社會活動者包括法輪功學員,逆來而不願順受,你們的「忍」字精神去了哪裏?今天換來輸打贏要,不服判決的譏諷,也是活應如是。
筆者亦要提醒黃汝榮這類司法公義的阻街者,你以為你代表正義,在審判別人,但同時間,你亦受到道德上的審判,在法律的技術文字以外,人們還是有以常識作判斷的天理與良心。你口口聲聲說判決不考慮政治,正正表明你心中的政治考慮揮之不去。你可能不知道心理學中的投射作用是甚麼,但一般人說的「心虛」、「此地無銀三百兩」,總會明解吧!
讀者請勿來信罵筆者不尊重法治,因為筆者從來就不推崇法治,而是認同馬克思的見解,法律是偽善,有階級性,主要只是為權勢特別是政權服務。雖說社會要有秩序,但法律這個「必要之惡」,有時也太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