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姐引名句論立法

詩姐引名句論立法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引用已故中共元老鄧小平的講話,指日後即使香港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禁止顛覆、叛國等罪行,市民仍然可以罵國家、罵共產黨,但一旦化為行動,必須以法例限制。
梁愛詩昨晨分別出席兩個電台節目時,重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香港有責任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但法例必須符合《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並會諮詢公眾意見,現時仍未有具體時間表。
她又引述八七年四月鄧小平與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見面時的講話指出,九七年後有人罵中國、罵共產黨是可以的,但若轉化為行動,危害國家安全就絕對不能,她強調特區政府不會以言入罪。
對於法院日前裁決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阻街罪成,梁愛詩重申政府沒有選擇性執法,只考慮證據是否足夠,希望公眾不要用有色眼鏡看待事件。